可怕青岛一小区内,大狗连伤4人其中有

哪家医院治白癜风有效 http://news.39.net/bjzkhbzy/170225/5231832.html

一个多月前,在同安路奥林花园内,一只宠物狗向路人发动攻击,致使一名女子和三个孩子不同程度受伤,截至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记者调查发现,不拴犬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仍存在,狗伤人的事件也不鲜见。对此,岛城相关部门也出台政策,为市民养犬拴上“文明之绳”。

反映

大狗连伤4人,如何赔偿有分歧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住在奥林花园小区,5月15日中午,家里老人带着孩子在小区里玩,11时20分左右,孩子往家走时,一只没拴绳的大狗跑了出来,之后向路上的三个孩子和一个大人发起攻击,大人为了保护孩子,被咬得更严重一些。“三个孩子都是四五岁,我儿子是孩子中被咬得最重的一个,屁股都破了,现在好了还留下伤疤。另外两个孩子胳膊上划出血印子,家长被咬得最严重,腿上有三个牙洞。”李先生说。

事发后,医院治疗,并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针、免疫球蛋白等。据介绍,咬人的狗是一名住在一楼的苏老太饲养。据当时小区监控显示,当天中午,养狗老人在小区找狗,随后狗跑到老人身边,此时正好三个小孩跑了过来,发现狗后小孩赶紧吓得返回,但是被狗追上,之后狗与人发生接触,导致三个孩子和一名家长受伤。“老太太自己一人住,养狗做个伴,我们理解,但是狗咬人是事实,而且狗个头很大,老人自身条件不具备控制大型犬的能力,虽然咬人的是哈士奇,不是禁养犬,但这是一个风险源。”李先生说,事发一周后,民警以照片的形式向李先生等人展示了伤人犬只的狗证。

事发后,李先生等人曾与养狗老人交涉过,居委会也帮着协调。“经过沟通后,老人表示承担医药费承担,每位伤者再给元钱,但是我们光误工费、车费就不止这个钱,而且孩子以后还得治疗。”李先生表示,目前医药费都是自己承担的,他们也都把单据留好了。“我孩子被狗咬伤了,我希望以此提醒大家,规范养狗。早上我还看着,咬人的狗将头伸在栅栏外面,说不定哪天就跑出来了。”

回应

狗是家养犬,居委会以协调多次

对于狗咬人事件,6月21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养狗的苏老太。“我的狗在家关着,是个哈士奇,有狗证,疫苗也打了,当天我忘了关铁门,狗自己跑了出来,我接着出去抓它回来。它叫富贵,我喊着它往家走。平常狗在院子里,小孩都叫富贵叫着玩,当时三个孩子就叫富贵,狗跑过去了,我让他们站住别打它。”苏老太说。随后,一名家长担心狗咬孩子,就与狗发生冲突,其间三个孩子和家长均受伤。

对于养狗的规定,苏老太表示自己的狗证件齐全,他人无权要求将狗处理。“我承担医药费,每个人给元,但是对方不同意,居委会协调,我每人给元,但是对方要元。”苏老太说,如果自己的狗确实造成这么大伤害,拿多少都拿,但是目前的情况要这么多钱,她接受不了。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负责调解此事的奥林社区居委会的张主任。“我一直在协调这事。前几天我母亲生病,我请了一周假,没想到闹成这样。被咬的大人花了多元,孩子每人花了几百元,第一次调解时,老太太说承担医药费,不给钱,后来同意每人赔六七百。另一边不同意,每人要元,老人最后同意每人赔元,最后两边都没达成一致。狗咬人确实不对,老人独自生活不容易,被咬的人心情我也理解,居委会只能协调。”张主任表示,会再尝试协调一次,如果不行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调查

狗伤人非个案,文明养犬需加强

记者调查发现,狗伤人事件并非个案。

6月7号傍晚,莱西红岛东路庞先生在小区内,看见一群狗在打架,附近有孩子,庞先生担心狗伤着孩子,想把狗赶走,岂料被狗扑伤,胸口后背都抓伤了,打狂犬疫苗和破伤风等花了元左右。事后,关于赔偿问题,庞先生和养狗者一直未达成一致。

年6月,一女子在延吉路一小区散步时,一直大狗挣脱牵引带,将散步居民抓伤。年5月,莱西一女子携自家小狗经过一市场时,两只小狗朝该女子的小狗扑咬,期间小狗将该女子左脚脚踝外侧咬伤。据了解,《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于年10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居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养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居民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根据规定,养犬人取得犬只后,应当携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养犬登记、收费,查处养犬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捕捉流浪犬,查处养犬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电子标示,查处养犬人不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行为。

延伸丨

岛城40种禁养犬,哈士奇不在其中

哈士奇体型较大,很多人会疑问它是不是烈性犬。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区(市)建成区的居民将不得饲养《青岛市烈性犬品种名录》上的40种烈性犬,而哈士奇并不属于禁养范围。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在实践中,公安等部门在犬只管理中完全参照该目录,对于该目录的形成标准,相关部门表示是综合多个因素后确定的,无法仅凭犬只大小确定是否属于烈性犬。据了解,为保障《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顺利实施,规范养犬行为,青岛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大学院校、科研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动物协会及有关部门等人员组成专家组,以维护公共安全、借鉴外地城市经验、参考原公布的35种禁养犬为原则,充分考虑养犬人士和非养犬人士等相关方面利益,从青岛市实际出发,在犬只性格特点、生活习性、身高和体重特征、犬只的危害性和社会可接受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论证,初步确定了禁养的40种犬种,并公开征求意见,之后根据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再次组织专家论证。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饲养的40种烈性犬品种为: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杜宾犬、莱州红、狼青、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灵缇、秋田犬、苏俄牧羊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比特犬、罗威纳、比利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寻血猎犬、阿根廷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马犬、大髯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高加索犬、纽芬兰犬、其他獒犬。上述规定中未包括的烈性犬、含有烈性犬血统或体高超过60厘米的杂交犬只一律禁止饲养。此外,狗的散热系统不发达,夏天容易躁动。加之夏季人们衣着较少,更易被咬。如果是圈养,狗一旦有机会出笼子就会变得异常好斗。如果被狗咬,要尽可能先用衣服盖住狗的头,遮蔽狗的眼睛。用距离手边最近的皮带等工具用力勒住狗的脖子向上提,让狗前脚离地,这样做能在短时间让狗无法呼吸,自然就会松口。发生险情后,千万不要去打狗,咬人的狗越打越不松口。如果被咬伤、抓伤,应尽快接受规范的处理。完整流程包括:首先伤口处理(伤口冲洗、清创、消毒);其次,注射免疫球蛋白(必要时);然后,伤口缝合(必要时);最后,注射疫苗。伤口处理应首选去正规医疗机构清洗伤口,最好去专业的犬伤门诊。如果流血不多,不要着急止血,因为伤口附近还残留狗的唾液,流出的血液会起到冲刷作用,起到一定的消毒作用。对于被咬伤的伤口,要从近心端向伤口处挤压出血,以利于排毒。在被咬之后尽快用浓肥皂水反复刷洗伤口。被咬者应医院或卫生防疫站,接受狂犬疫苗的注射等治疗。牢记教训这些判例给您提醒关于狗伤人的事件双方当事人常常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诉诸法院记者整理以下法院判例让您更全面地了解其中的法律关系

禁养犬伤人

养犬者被判赔偿

年6月的一个早上,姜某携其雪纳瑞犬在延吉路某小区散步时,适遇徐某携束有牵引带的大白熊犬至此,姜某将雪纳瑞犬抱起,大白熊犬挣脱牵引带攻击姜某抱着的雪纳瑞犬,致姜某和雪纳瑞犬受伤。姜某诊断为狗抓伤,雪纳瑞犬经手术治疗。法院认为,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住所的居民,可以养犬。居民不得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品种由市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青岛市畜牧兽医局、青岛市公安局于年向社会公布的《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名录》明确了含大白熊犬在内的40种禁养犬种。本案中,徐某饲养的大白熊犬属青岛市禁养的烈性犬,该大白熊犬将姜某及其饲养的雪纳瑞犬致伤,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宠物治疗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8,元。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向青岛中院提起上诉。青岛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处置不慎被咬伤

伤者自担30%责任

年5月,宫某携自家小狗走到莱西市三木装饰城附近时,遇被告家两只小狗朝宫某家小狗扑咬,宫某将自家狗抱起后放下时,被李某家小狗咬伤左脚脚踝外侧。后因发现被咬处出血,宫某找到李某对象,李某电医院打疫苗,医院并支付宫某元。宫某被咬伤后医院、莱西市夏格庄中心卫生院就诊,支付医疗费共计.3元,支出交通费计元。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宫某陈述及李某与宫某通话录音等证据,足以证实宫某携自家小狗路过时被李某家小狗咬伤的事实。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未能妥善管理约束犬只,致使其饲养的犬只咬伤宫某,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宫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在李某家的犬只扑向己方犬只这一突发状况发生时处置有所不慎,其自身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可相应减轻李某的责任。综合考量,法院酌定由李某对宫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根据宫某所提交发票及所从事的职业,其主张误工费按照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较为合理,法院予以认定,但其主张误工时间过长,结合其治疗情况,以10日计算为宜。宫某经济损失为医疗费.3元、交通费元、误工费.41元,共计.71元,应由李某赔偿70%即.6元,扣除已支付元,还应赔偿宫某.6元。据此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青岛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童因狂犬病去世

法院判三方担责

据媒体报道,年4月16日,6岁男孩浩浩(化名)和父母一起经过安徽芜湖市某小区时,被一只黑狗咬伤眼部,医院治疗。同年4月24日浩浩出院,但不久就出现发热及嗜睡等症状,5月6日经确诊为狂犬病,5月22日浩浩经抢救无效死亡。失去爱子的浩浩父母于是将养狗人、物业公司、医院告上法庭。家属认为,认为饲养人、物业公司对动物管理存在过失,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明知浩浩是被狗咬伤的,却未医院治疗。而是在不具备处置传染病的医疗条件下,采取错误行为为浩浩处理伤口,诊疗过程明显不合规,因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认为,根据视频资料显示,年4月间,事发小区地下车库里曾有三只狗结伴活动(分别为黑色、黄色、黄白色),由业主李某长期、固定喂养,对三只狗进行实际管理。事发当天,其中一条黑色的小狗咬伤了包含浩浩在内四人。经调查,三只狗均未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且无安全措施,因此导致黑狗咬伤浩浩,饲养人应当承担饲养动物损害赔偿责任。浩浩被咬伤后,医院就诊,二者之间的医患关系成立,出院后浩浩在外院被确诊患狂犬病,弋矶山的诊疗行为经鉴定机构鉴定存在过错,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涉事物业公司未及时确认狗的饲养人并对狗进行有效管控,放任业主在地下车库饲养狗,致狗咬伤多人,未能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由于浩浩是在小区公共区域玩耍时被狗咬伤,无证据证明其父母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应承担监护不利责任。年8月1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做出判决。判令咬人小狗的主人赔偿余跃夫妇元,小区物业公司赔偿.12元,医院赔偿元,分别担责35%、20%、45%。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新闻/大众网青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最新!胶州市(1-5月份)92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3.3%!

紧急通知!因修路,胶州这趟公交车路线改道行驶...

违规施工、变相降价……胶州这个“销售冠军”楼盘又遭投诉!

揭牌!青岛上合经贸学院!

周知!上合示范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包含东营、西营,其他村因不在核心区未列入

投入使用时间确定!医院工期延期

80亿造城!胶州这个区域要拆迁余家企业!

青岛新机场航站楼内部长啥样?装修效果如何?最新美图来了!

上合示范区:“五大中心”建设加速起势,构建开放发展新高地!

重磅!胶州部分学校划片区域公布!

新进展!胶州市合村并居规划二次招标发布!

总投资4.78亿!胶州启动29条农村公路实施整修提升

最高8.6万/亩!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范围含各镇…

全文!胶州市年工作重点来了!

龙湖胶州华润城项目获批公示,还有商业综合体、幼儿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eizhoujiayuan.com/dbsm/dbsm/1496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